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软件开发平台托管业务被限制或禁止

2015-08-03       阅读数:3535




据报道,上周末,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时反应激烈,引发了轩然大波。“5000元”、“开立账户至少需要3种外部渠道交叉验证”等条款,引发了大量关注与争议。如支付宝等跨行转账根据规定将面临被限制或叫停,免费转账也将终结,对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软件开发平台托管业务被限制或禁止。
规定出台如下:
1、根据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用支付账户转账,无论转入还是转出,都只能在支付账户与自己的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之间操作;
2、限制转账支付金额: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
3、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例如:支付宝原来最先是完全免费的.在到帐(支付宝)与买家确认可以付款这段时间内的货款使用权归支付宝的,支付宝没有手续费,是没有向用户收取,实际上中间的银行费用是由支付宝承担,为用户买了单。如此以来,有网友质疑,若对网络支付设置每日5000元额度的限制,连苹果手机都买不了。随后央行紧急作出解释,5000元限额仅针对第三方支付余额,超过5000元可以用银行卡快捷支付,不影响网友的正常网购。这都是由于近年来,第三方支付账户沉淀资金被盗取、挪用的事件时有发生。意见稿中对于第三方支付的功能限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风险积聚。行业影响:资金离开第三方账户行业两极分化将加剧目前我国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约270家,2014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超8万亿,同比增长50%。从意见稿来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受到了较多限制。例如,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P2P网贷、众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的业务将受到极大约束,甚至被禁止。此外,大额消费将不能走网络清算通道,需要回归银联,直接减少支付机构的资金沉淀;同时意见稿要求每个账户的开立需采用3-5种以上方式进行交叉验证,将使支付机构丧失大量潜在用户。意见稿一旦实施,将对数万亿市场产生影响。业内人士预见,新规之下,大公司仍将延续多元化经营的路径,而小公司可能因竞争压力退出市场。零壹财经分析师赵飞表示,未来大公司将开展对多家小公司的收购,提升支付通道规模。意见稿客观上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因为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相当于“预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对于这些的问题,支付宝回应,该管理办法出炉是第三方支付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支付宝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和P2P软件开发等行业,是在央行”微博“及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中蓬勃发展起来的,在这个前提下,第三方支付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风险可控,日趋成熟,对服务小微企业和大众消费者,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普惠金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他指出,这是企业和监管部门透明互信,研究倾听,共同探索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这一点是整个社会的共识,也一定是未来发展的坚实基础。
   “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需要监管,同时监管也在不断开放和进步。”上述支付宝公司发言人表示,蚂蚁金服和支付宝一直秉持‘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激活金融’的原则,为行业健康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普惠金融提供更多更好的价值。”
  对于p2p软件网络信贷开发软件来说,对于平台建立也是不小的冲击。